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激发院(系)开展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实现学生工作目标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学校决定对二级院(系)学生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工处、招就处、团委、保卫处、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院(系)学生工作进行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具体负责考评事务。
各院(系)成立学生工作评价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工作考评的组织和自查、自评工作。
二、评价原则
民主、务实、公平、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三、评价依据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四、评价内容
评价分为“组织领导、日常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就业工作、党团建设、工作研究与创新教育、减分项目”等八个项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减分以学校有关会议记录、相关部门记录或发文为准。
五、评价方式
1、评价工作由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评价在各院(系)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学生评议、学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3、评价实行百分制。院系自评占10%,学生测评权重占30%,学校评价权重占60%。
六、评价程序
评价工作在2019年12月—2020年1月进行。
1、院(系)自评,
2、学生评议,
3、集中汇报(PPT),
4、学校评价,2020年1月上旬完成。考评领导小组根据院(系)自评、学生评议、集中汇报,结合日常工作和量化情况进行评价。
5、评价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公布。
七、评价结果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八、其它
1、考评过程中,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查阅“学工平台”相关过程记录,依托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院系学生部分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如确有必需,也可以调阅院系平时的基础性台账资料。
2、为方便院(系)开展工作,不需要按照评价体系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
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2016)》在学工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