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接待日第十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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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6 ]
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本学期第10周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应海宁同志接待师生来访。
时 间:2021年5月6日(周四)14:00—16:00
地 点:弘毅楼405室
党委委员、副院长应海宁同志主管后勤、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招投标、产业管理、体育工作。分管后勤管理处(基建办)、资产管理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浦口校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联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
院长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