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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申请租赁住房职工个人资料核对签字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477    最后修改时间:2017-05-27

开展申请租赁住房职工个人资料核对签字工作的通知

申请租赁住房的教职工

按计划从2017531日起,开始对申请租赁住房职工的个人资料进行职称/职务、工龄、校龄及总积分核对签字工作。请大家根据下面的通知精神提前安排好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积分核对签字工作。

2017.5.31上午:院领导班子成员、财务处、党/院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院工会、纪委办、科技处、人事处、高教研究所由张远迎同志在弘毅楼217会议室核对签字。

2017.5.31下午:教务处、学工处、招就处、团委、保卫处、继教院、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基建办、质管办、资产处由张远迎同志在弘毅楼217会议室核对签字。

2017.6.1上午: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由张远迎同志在汽车工程学院的会议室核对签字。

2017.6.1上午:路桥与港航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由沈雷同志在路桥与港航学院的会议室核对签字。

2017.6.1下午:运输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由张远迎同志在运输管理学院的会议室核对签字。

2017.6.1下午:人文系、基础部、思政部、节能减排中心、体育部由沈雷同志在人文系的会议室核对签字。

2017.6.2上午: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驾培中心、交苑公司、土木工程检测所、育通公司由张远迎同志在弘毅楼217会议室核对签字。

请相互转告!请大家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签字工作。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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