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

 

 

交院办〔202011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经2020522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527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建立健全我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留学生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留学生群体安全稳定,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管理办法》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特制订此预案。

一、突发事件类型

1.一般性突发事件: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的一般人身伤害和疾病。

2.重大突发事件:

1)群体性、伤亡性、失踪性、重大犯罪性等容易造成巨大负面影响事件。

2)政治性、宗教性、涉密性,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影响,或在国家间、国际上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

二、组织领导

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下设现场处置工作组。

组长:突发性事件涉及部门的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突发性事件涉及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国合办、党院办、学工处、保卫处、宣传部、财务处、教务处、信息办、后勤处、纪委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办公室设在国合办。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通力合作,限时处置的原则。

4.坚持事发地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一步到位的原则。

四、应急响应

1.报告程序:负责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保卫处、学工处、国合办分管校领导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

2.预案启动: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事件评估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置工作组。

五、处置程序

1.一般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组控制现场和人员(救护或隔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核批方案实施方案平息和解决事件善后事宜总结材料。

2.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组控制事态发展(救护或隔离)初步调查,舆论控制情况汇报和处理建议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上级主管部门各级职能部门协调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意见依法平息和解决事件善后事宜跟踪进展实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处理情况总结材料。

六、责任追究

对参与处置工作人员执行力不强的、行动不及时的,要予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基本要求

1.健全和落实留学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瞒报、迟报、谎报的要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

2.学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所属工作范围内的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前瞻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争取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避免事态的扩大。

3.建立留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回访制度。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对已处置完结的留学生突发事件,要切实做好跟踪回访工作,防止再度发生事件。

八、附 则

本工作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参照此办法实行。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5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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