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发布时间:2022-03-25浏览次数:539
一、奖学金种类
1. 新生奖学金
申请来我校就读的留学生新生,学校将依据其申报条件加以评定新生奖学金,分不同等次发放。一等奖学金,奖励当年度学费;二等奖学金,奖励当年度半额学费;三等奖学金,奖励当年度的住宿费。
2. 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历生就读一年后,根据其学业成绩及整体表现评定学习优秀奖学金, 分不同等次发放。一等奖学金,奖励当年度学费;二等奖学金,奖励当年度半额学费;三等奖学金,奖励当年度的住宿费。
3. 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HSK优秀奖、科技创新奖、素质拓展奖等奖项,金额为每人300元。
二、评定标准
1. 新生奖学金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心健康;
(2)申请人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获得本国相当于高中学历证书;
(3)申请人具有优良的学业水平;
(4)申请人未获得中国各类政府及组织提供的奖学金。
2. 学习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学期出勤率 95% 以上,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2)二等奖学金:学期出勤率 90% 以上,学习努力,成绩优良,综合表现良好;
(3)三等奖学金:学期出勤率 85% 以上,学习努力,综合表现良好。
3. 单项奖学金
(1) HSK优秀奖:入学后参加HSK4级考试获得260分以上者,可申请此项奖学金。
(2)科技创新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专利证书,或在院级以上科技活动、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以上奖励者,可申请此项奖学金。
(3)素质拓展奖:学期出勤率不低于90%,积极参加学院及二级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可申请此项奖学金。
三、凡参评学期或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1. 散布对华不友好言论,做出对华不友好行为;
2.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 参与非法社团组织活动,非法集会、结社、传教等;
4. 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5. 出勤率低于80% 。
四、评选程序
1. 每年秋季进行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汇总参评学生成绩,收集评选材料,包括成绩单、留学生公寓表现、日常行为表现、HSK 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各类获奖等内容。
3.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学工处、教务处及相关二级学院等组成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者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公示。
4. 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发文公布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予以表彰。
5. 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一经核实,将撤销其所得荣誉,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